昨天工作上的主管在辦公室內發表了他的意見說他不會領公投票,他的理由是那只是在騙人民,一點意義都沒有,我聽了真是非常生氣,於是在msn暱稱迅速打上了支持公投的字眼,然後就與msn上的朋友和家人展開了一陣辯論。就我現在聽到不投公投的理由有下列幾點:
1.投了有啥意義?通過了人家就會說唷~~welcome to UN !? 就會讓我們加入嗎?
2.那是在騙人民的,都不是真心為台灣好,感覺投了就是被阿扁總統利用我才不會上當。
3.投不投也是人家的權利,不投的人認為覺得公投綁大選是操弄選舉阿,所以就不爽投。
實在是很妙的理由~~
來吧~~
第一點,我不知道有這想法的人對於近來西藏人民爭取自由獨立遭到鎮壓有什麼看法,我相信西藏人們看到我們這樣踐踏公投權利應該難過的想吐血。對,沒錯,這次公投通過了也許短時間之內不會對台灣國際地位有任何改變,但是這是表達台灣人民意志給國際社會的一次好機會,蔣友柏在他的部落格裡也表達他對這次公投的支持~~白木怡言有一些很有深度的網友,他們在這個選季進入最後狂熱階段的3月裡,不問我應該支持誰,卻留言來問我,應不應該去投「返聯」和「入聯」的公投。我認為「返聯」和「入聯」的兩個公投都應該去投,而且都要投「贊成」;我認為以台灣在世界舞台的實力與角色,我們所接受到的待遇實在是「太不成比例的不公平」了。我們一定要利用這個機會大大地替我們自己「發聲」,要讓這個「不平之鳴」響遍全球,讓「我們的希望」震入全世界每一個人的耳朵。~~引用自http://www.yubou.tw/Content.asp~~讓台灣走入世界。
我長這麼大只出國過一次,所以我的國際觀或許糟糕了點,但是蔣友柏他在美國生活過,也常跟外國朋友做生意及一起共事,所以對於台灣在國際上的受到的對待應該比我認識的多(是一定吧)。我週遭很多人認為有中共在那邊打壓,投了這個有什麼用?我想反問的是所以呢?就自怨自艾的的什麼也不做?中共封鎖世界各媒體進入西藏,因而西藏人民比我們更沒機會向國際表達訴求,更沒機會獨立,但是他們卻仍要積極抗爭,我們有這麼好的機會向國際發聲卻要放棄,這是什麼道理?再者,要是真沒意義,中共為何要不斷警告表達反對台灣公投?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318/16/vldc.html~~路透的新聞
真的沒意義嗎? 第一點 打槍!!
第二點 ,我不懂到底是哪裡騙了,說的人也說不出個所以然。在我的認知裡,所謂騙是利用詐術詐取你所擁有的東西使你受到損失,就像很久以前我在台北捷運上有個人跟我說他生意做很大但是皮包掉了要我借他三仟塊坐計程車去機場,說隔天會匯還給我,於是我就借給他,但到現在也沒匯還給我,於是很多人跟我說 白痴 你被"騙"了!!因為我有實質損失,所以這個騙我想是成立的。回到原題,如果你投了公投票,你損失什麼?時間?眼力和蓋章的力氣?車油錢?如果是這樣,那乾脆連總統都不投那也很好,我百分之百尊重你有不投票的權利。我想癥結點是覺得在騙選票吧,我認為這是個很吊詭的說法,騙選票的意思應該就是覺得政府想要藉著公投提升泛綠選民的投票率,針對的就是一定不會投國民黨但賭爛民進黨作的不好所以不出來投的部分,但是這些人本來就有投票權,而且怎能確定不會提升泛藍選民投票率呢?國民黨也有提案阿,這群人當中也會有原本不知道要投誰,但出來投公投順便投馬英九的人阿,更何況政府促人民出來行使他們所擁有的權利有何不可呢?政府沒有強押著他們一定要投贊成票阿,也沒規定你投贊成票就不能投馬英九,更沒有如果公投通過陳水扁就能得到1億獎金或是繼續幹總統這之類的好處吧?所以說是被阿扁利用,到底是利用什麼?我不否認民進黨政府沒有私心,但是合理合法的方法,總比賄選來的好多了,不是嗎?而且怎麼不會想說要是沒過才是被中共給騙了?
珍貴的公民投票權利被我形容成降,真他媽難過...第二點 也打槍!!
第三點,前面有說到我百分之百尊重人們有不投票的權利,但是如果有去投總統票但是卻不投公投,我就無法認同,所謂公投綁大選第二點也提到沒錯就是為了提升投票率,所以不說了。想說的是若是心中存有既定立場,今天不管藍或綠發起的公投都會認為是政客在愚弄民眾,操弄選舉,不管何時都不是個好時間點,但是這次的題目至關重要,要是沒過,之後中共更有理由反對台灣加入或重返聯合國,國際社會也只會認為台灣人民自己都沒意見或沒興趣那又何必幫呢?
不想投的人,拜託,可以看遠一點嗎?要知道這個珍貴的公民投票權利是很多人用血淚換來的,你知道鄭南榕的故事嗎?(http://zh.wikipedia.org/wiki/é忦)別讓你的個人厭惡讓台灣在國際社會更加孤單,所以不管你的意見是什麼,贊成或反對,請藉由公投表達出來。第三點 更要打槍!!!
而由於現行公投制度 設計上的問題。這些公投案如果要成立,根據公民投票法,必需要投票人總數達到全國有合法投票權人數的二分之一以上,而且同意票達到一半以上,公投案才能通 過。因此,如果你拒絕領票或是不去投票,和你投反對票是有相同的意思的。而只要任一個公投案通過,根據公民投票法,政府必需於三個月內研擬相關之法律。政府,無法不執行公民投票的決定。你知道嗎?
借用別人的文章~~遠在1848年,瑞士制定了新的聯邦憲法,到今日,這個世界上最富有,最美麗的國家中,人民都還會自傲地以德語唸出:Bundesverfassung der Schweizerischen Eidgenossenschaft,當時的聯邦憲法,就把公民投票中的創制複決權列入。對瑞士而言,小至對於麵包的補助案,大至要不要禁止瑞士採購新型 戰機,每每利用公投來決定。瑞士以公投決定加入了聯合國,但選擇不加入歐盟,從制憲以來160年,瑞士已經進行了400次以上直接民主式的公投。一百年前,國父孫中山所設計的中華民國憲法中,也主張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四種政權。但孫中山的直接民主的理想沒有機會實現。一直到2003年12月31日,中華民國總統陳水扁才簽署生效由國民黨,親民黨立法委員所提出,由立法院通過的公民投票法。從這一刻開始,『公民投票』這種先進西方民主國家的基本人權和普世價值,終於不再只是孫中山先生的夢想。『公民投票』,無緣在孫中山魂牽夢縈的中國土地上出現,卻已落實成為台灣民主中的甜美果實。台灣的民主歷程,走來一路艱辛,從1987年解除戒嚴,1991年國會全面改選,1996年總統全民直選,雖然過程風風雨雨,但台灣人民一次又一次的向全世界展現追求民主的決心,台灣,是全世界少數在兼顧經濟高度發展的同時,從一黨專政的政治體制中,能以和平的方式,逐步建立了能迎頭趕上西方世界民主制度的國家。公民投票的權力,對台灣這塊士地上的人民而言,得之不易。~~引用自http://www.wretch.cc/blog/billypan101&article_id=11727993~~
最近看了幾場八搶三奧運棒球資格賽的轉播,甚至到現場加油,感動到不行,中華隊或者叫台灣隊球員,拼了命的在為台灣爭取榮譽,我想其他外隊的球員回自己的國家之後,一定會記得Where is Taiwan,尤其是加拿大和西班牙球員~~。而在現場奏起國旗歌,看著超大國旗飄揚,當大螢幕撥出球員們拼戰的畫面眼淚都要飆出來了,但是當與澳洲一戰結束後,林智勝想要披著國旗在場上跑,卻被擋下,你不感到憤怒嗎?台灣棒球隊、王建民跟其他旅外的球員、學生、工作者…用他們的汗水跟熱血介紹台灣,那身處在台灣的我們呢?當你只需要蓋一個章就能向世界表現台灣的聲音你卻怯步了,那是為什麼?麻煩用文明的理由說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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